當前位置:首 頁 - 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
索引號: | 530000 028 20 2018 1 7316 | 主題分類: | 政協云南省十一屆二次會議第120100390號提案的答復 |
發布機構: | 云南省文化廳 | 成文時間: | 見內容 |
標題: | 對政協云南省十一屆二次會議第120100390號提案的答復 | 發布日期: | 2018-07-31 |
文號: | 云文辦協〔2018〕20 號 |
何紓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創新藝術投入機制,設立云南藝術基金的提案》交由我廳牽頭會商省級有關部門研究辦理。我們認為,提案反映了您對云南民族文化發展繁榮的重視和對省文化廳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提案及時、重要,將進一步推進文藝繁榮發展。經與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會商后,現將辦理情況回復如下。
正如您提案中所述,國家藝術基金設立于2013年,從2014年開始進行申報資助,五年來,云南省在大型舞臺藝術創作、小型舞臺藝術創作、傳播推廣交流、藝術人才培養、青年藝術創作人才、美術創作等方面共申報項目1414項,向國家藝術基金提出近9億元的資助經費,立項115項,獲得資助經費6983萬元,對我省的藝術創作、傳播交流推廣和人才培養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促進作用。但由于國家藝術基金是在全國的層面上進行評審資助,我省的項目與全國相比還有一定差距,所以申報項目的數量和申報經費與實際立項獲得的資助金額差距較大,但其中不乏具有云南特色的優秀項目,如有與國家藝術基金相配套的經費扶持,可以打造成為在全國具有影響的項目。為此,云南省文化廳從2015年起,率先在全國提出設立省級藝術基金的構想,并展開了一系列的工作。
一、前一段工作情況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
成立了由云南省文化廳主要領導當任組長,各相關處室組成的國家藝術基金云南管理領導小組,并在云南省民族藝術研究院設立國家藝術基金云南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我省國家藝術基金申報的動員、組織和管理工作。
(二)積極籌備扎實推動
一是對設立“云南藝術基金”的必要性和運行機制等問題進行了詳細的研討,并向省政府提出了初步構想;二是赴北京、上海、江蘇、山東等地調研,就先進省、市與藝術基金設立的相關問題進行交流學習,并完成了《關于設立“云南藝術基金”的調研報告》;三是在調研的基礎上我廳起草了《云南藝術基金章程》(草案)、《云南藝術基金財務管理辦法》(草案)、《云南藝術基金項目資助管理辦法》(草案)、《云南藝術基金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草案),并正式向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提出關于設立“云南藝術基金”的請示,省政府高度重視,責成省財政廳研究提出意見。
二、目前工作進展情況
在我廳提交設立“云南藝術基金”的請示后,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就設立“云南藝術基金”的可行性進行了研究論證,認為:由于藝術基金成立涉及資金投入方式、組織管理、專家評審、績效評價等諸多方面,設立與管理等程序較為復雜,現云南省基金運作能力和相關專家庫建設等尚不成熟,而我省已先后設立了云南省文藝精品創作專項扶持資金和省屬院團業務補助專項經費,這兩個專項資金的對象和支持范圍與云南藝術基金基本一致。在當前財政增收放緩,扶貧攻堅和五網建設等剛性支出增加,財政收支矛盾極為突出的情況下,設立云南藝術基金的時機尚不成熟。以上意見報經省政府同意,決定暫不設立“云南藝術基金”,由相關部門加強對現有專項經費使用的管理,確保資金發揮最大使用效益。
雖然當前“云南藝術基金”暫緩設立,但我廳認為“云南藝術基金”與現有的文藝精品創作扶持專項資金和省屬院團業務補助專項金等兩項專項資金扶持對象不同、扶持領域不同、扶持方式不同,設立“云南藝術基金”有利于助推民族文藝創作、有利于人才隊伍建設、有利于多出精品勇攀高峰、有利于云南文化走出去擴大影響力,下一步,我們主要將開展好以下工作:
(一)就設立“云南藝術基金”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再次進行深入論證與研究,并邀請省級有關部門共同前往在藝術基金工作中的先進省、市進行深入調研。
(二)對《云南藝術基金章程》、《云南藝術基金財務管理辦法》、《云南藝術基金項目資助管理辦法》、《云南藝術基金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等文件進行修改完善,使之更加合理,便于操作。
(三)進一步發揮國家藝術基金云南管理領導小組的管理作用,加強對國家藝術基金申報工作的管理、審查、監督,為我省設立藝術基金后的運作總結經驗,打好基礎。
衷心感謝您對云南省民族文化事業的關心與支持。
以上答復如有不妥,請批評指正。
2018年5月20日